2011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和复试安排

作者: 时间:2009-04-08

为了做好2011年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工作,保证研究生的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精神,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问题特规定如下:
一 、复试原则
1.复试工作应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按需招生以及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2.参加复试的考生要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当年复试基本要求和我校的复试标准。
3.适当接收调剂生,但对合格生源足够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原则上不接收调剂生,录取的调剂生应缴纳我校规定的学费。
二、复试工作小组
组 长:丁一刚
成 员:刘少文、程健、闫福安、张佑红、张珩、黄齐茂、周红、宣爱国、胡海平
联系人:刘东 027--87195671

化学工程组 工业催化组
负责人:程健
成员:丁一刚、周玉新、孙炜、沈喜洲、吴广文、闫志国、宣爱国、胡海平
记录员:金放
地点:化工与制药学院实验大楼117室

化学工艺组
负责人:闫福安
成员:陈启明、刘善堂、郭嘉、熊祥祖、徐旺生、官仕龙、金炼铁
记录员:樊庆春
地点:化工与制药学院实验大楼三楼会议室

生物化工组
负责人:张佑红
成员:巨修练、张珩、刘永琼、韩新才、朱圣东
记录员:赵玉凤
地点:化工与制药学院实验大楼四楼会议室

应用化学、无机化学、环境工程(理)组
负责人:周红
成员:潘志权、黄齐茂、奚强、万其进、尹传奇、柏正武
记录员:邓惠文
地点:化工与制药学院实验大楼617室
三、复试时间与地点安排
4月22日上午8:00-11:00 体检(校医院)
4月22日下午2:00-5:30 考察学生英语口语交流能力(具体时间由外语系安排)
4月22日晚上 7:00-7:30二号教学楼2330、2430教师进行听力测试(考生凭身份证或准考证进入考场)
4月22日到4月23日 化工与制药学院417进行资格审查
4月23日 上午8:00-10:00 统招生专业课笔试
考试地点:武昌校区2430教室(笔试科目:物理化学、化工原理)
武昌校区2330教室(笔试科目:化学综合、无机化学、有机化学、药物化学、生物工艺学)
4月23日 上午10:00-12:0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2门笔试(化工与制药学院实验大楼四楼会议室)
4月23日 下午2:00 分小组面试
四、笔试科目及参考书
所有专业课笔试科目不能与原考试科目重复;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二门课程。具体科目见下表:
表1. 化工与制药学院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科笔试科目及参考书

参考书目
1.《药物化学》尤启东主编,第一版,化学工业出版社;
2.《反应工程》李绍芬编,第二版,化工出版社 ;
3.《化工原理》(第二版),上、下册。陈敏恒等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00;
4.《生物工艺学》俞俊棠编,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
5.《生物分离工程》孙彦编,化学工业出版社;
6.《分析化学》武汉大学编,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7.《无机化学》,第三版,武汉大学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8.《物理化学》,第四版,天大物化教研室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9.《有机化学》,徐寿昌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10.《生物化学》,王镜岩,朱圣庚,徐长法主编。

五、复试基本内容和形式
1、专业课笔试
考生根据所选研究方向按要求选一门笔试科目,总分100分,时间2小时。考试地点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缴费时通知。
同等学历的考生必须加试本专业大学本科两门主干课程,每们课程满分为100分,成绩随复试结果上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
由研究生处会同外语系组织。每个口试小组须配备2名或2名以上主考教师。口试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须按时更换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口试题目。每名考生口试时间5~10分钟左右。外语听力水平测试由研究生处会同外语系统一组织安排,测试时间为30分钟
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口语测试20分。
3.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
专业知识面试试题由复试小组组织命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专业课面试题目。面试满分为50分,每名考生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约20分钟。
综合素质面试的目的是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综合分析表达能力,了解其对专业课以外的其它知识技能的掌握,考察其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还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状况的考察,对特长、兴趣爱好的了解和其它情况的了解等等。
4.复试成绩=面试成绩*40% 外国语(听力、口语)成绩*60% 专业课笔试成绩*50%。
5.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考生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预录取。
六、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开始时,应先对照复试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及学历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笔试结束后再核查考生四份试卷与笔试试卷的笔迹是否相同,以防考生替考。
1.对考生身份的审查
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本校考生需出示所在学院开具的学籍证明;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外校考生需出示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同时核对考生身份证、准考证是否一致。
2.对毕业证书的审查
在复试时须对拟录取的全体非应届考生的毕业证书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对毕业证书原件有疑问的,及时向考生毕业学校进行调查。
3.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审查
审查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大专毕业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
4.对考生身体状况的审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审查考生提交的体检报告。对患有重病、传染病或精神病的考生不得录取。
七、复试成绩计算
1.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60分以上,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30分以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分以上,同等学力加试的两门课成绩均在60分以上(不计入总成绩),即为复试合格。
2.复试合格的,将各项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0% 复试成绩×30%。最后按考生的总成绩排列录取顺序。
八、复试材料存档
复试工作结束后,复试生所有材料存档。

武汉工程大学化工与制药学院
201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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